毕业后人人发福的时期,他仍然保持着精瘦的腰身,在办公司里更是迷倒一片。
夏天衣衫单薄,电梯里狭小的空间,邓坚成身上淡淡的男士香水味萦绕在甄芷琪的鼻端。
她是一个嗅觉非常灵敏的人,并且对香味尤其挑剔。
男人身上这股淡淡的香味不浓烈,让人觉得十分清新,一点都不反感。
几乎是回到家一关上门,甄芷琪就用微微发抖的手伸到包里去拿手机。
不知是过于兴奋还是紧张,手机还一度没有找到。
等找到了手机,甄芷琪又不知道该怎么去跟闺蜜描述自己内心的喜悦。
于是直接发了条语音过去:
“靠,我刚才居然和邓坚成正面交锋了!可我还没化妆啊啊啊啊啊!”
就这么一句话,作为闺蜜的贾贝贝已经能够摸透到甄芷琪内心所有的情绪。
很快贾贝贝打了个电话过来,语气带着调侃:“firstblood,你难道不知道不化妆的时候是最容易碰到老同学吗?”
甄芷琪:“……”
不想说话。
贾贝贝:“邓坚成有认出来你吗?”
“认出个鬼。”
甄芷琪叹口气,转而往浴室走去。
浴室的洗手台前有一面镜子,甄芷琪脑门上那颗超大的痘痘照得一清二楚。
好在这两天因为搬家暂停工作,睡眠不错,皮肤也不错。
虽然没有化妆,但大眼睛小嘴巴什么的,还是很有青春朝气的嘛。
甄芷琪如是安慰自己。
可贾贝贝毫不留情再给她泼一头冷水:“别自我安慰了,懒女人是没有未来的!”
甄芷琪解释:“我今天搬家诶大姐,况且今天周一啊!他不是应该正在创业园区上班嘛?”
贾贝贝:“所以,搬家难道就要邋里邋遢吗?”
甄芷琪放弃挣扎。
总而言之,她今天就应该画一个美美的妆,再喷一点香水,而不是流着一身臭汗素面朝天“偶遇”自己的男神。
那头贾贝贝操碎了心:“你现在立刻马上,去洗澡化妆!”
甄芷琪同意,或许亡羊补牢。
以前的甄芷琪真的不是这样。
三年前,她还是一个每天一醒过来就琢磨怎么化妆打扮的人。
可这两年,忙碌的工作让她越来越“懒”。
如非必要,是懒得再花费心思打扮,毕竟她现在的工作只需要宅在家里。
如果她知道今天会遇到邓坚成,她无论如何都会好好打扮打扮。
世事难料。
等甄芷琪洗了澡化了妆又喷了浓淡相宜的香水,故意在门口溜达的次数能绕地球一周半后,天黑了。
果然,化了妆后是碰不到老同学的。
认命吧。
甄芷琪再次掉头回了家,恋恋不舍地看对门一眼。
十分不起眼的防盗门,却好像因为屋子的主人是邓坚成显得与众不同。
算算时间,甄芷琪从高中时代起暗恋邓坚成到现在,已经过去整整十个年头。
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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