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后,沛城郊外一家酒肆,角落处莫音与千古二人手持筷子专心吃着盘中餐,莫音瞧着千古进食速度,轻声道:“吃慢点。”
“要不然不够吃的。”语毕,拿出汤匙狠狠朝着花生堆舀去半壁江山。
他们现下生活相当凄惨,这盘花生还是莫音凭借美色从酒肆老板那里赊来的。毕竟他们身上一个铜板都没有,这半个月露宿山间,饮清泉食野果,若是嘴里没味了便捕捉捕捉小动物,然身上着实没有调味的东西,而半熟不熟的猎物实在难吃到爆。但是吃野果也着实存在生命危险,毕竟不可能认识每一种果子,所以她和千古意识到林间只要有土便是坑,已经抛弃了所谓人类的耻辱心了。
这半个月的路程,让莫音清楚的认识到何谓,从前车马很远,书信很慢,一生只够爱一人的深刻道理。她万万未料到那青城(花间楼)居然离沛城那么那么那么远,他们要走半个月,期间身上穿的衣服是洗了又穿,穿了又洗,破破烂烂已不成样子。
若不是因为那次翻车,若不是因为掉入坑洞,若不是因为找不到翻了的马车,他们何止如此心酸!
沛城到底也是个大地方,不好身着烂衣服进去,莫音与千古进城前随意找了家人家,偷偷拿了几件衣服,本着以物换物的精神,他们理所当然的留下了自己身上洗的“干干净净”的衣服。毕竟他们是要去盟主府邸的,到底应该打扮的“漂亮点”。
但,经过此酒肆时,莫音被酒肆传来的香味迷住了,再也走不动路了。她拉着千古颤颤巍巍走近酒肆,友好表达自己没钱但是想吃东西的愿望。小二是个没眼力见识的,直喊着要赶走他们,幸好老板出了手,赏赐了他们一盘花生,让他们安安分分坐在角落里,吃完就走。
莫音乐呵乐呵以为自己是凭借美色勾引到老板,可是她忘了她的身份,她的年龄。如今她身着乡村衣服,所谓人靠衣装马靠鞍,一下子美色去了一半,再加上她将近三十(只有二十八岁)的高龄,更是大打折扣。究其原因老板如此善心,不过是瞧见此女子身后的一把剑和千古袖中若隐若现即将掏出来的匕首,这才放了他们。
毕竟此地靠近沛城,如今城里各种武林豪杰云集,而此处又是方圆几里唯一歇脚处,少不得一天碰上许多个江湖人士,对于这些江湖侠客,老板本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干起架来吃亏的绝对是他们店。
莫音一口含住汤匙里的花生,一张一闭狠狠的咀嚼着,这就是人生,幸福的一逼!本来嘴里都淡出鸟味了,这会儿子终于可以吃吃鲜味了。瞧着千古文雅的用筷子一个一个的夹着,略微心疼,舀起一勺直喂向千古。
千古眨巴着眼睛,乖乖的一口吞掉。
莫音欣慰的点点头,慈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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