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卫道就上去了。
中午十二点的时候,他正在天台上打电话。
这个电话不是他迫不及待,实在是不得不。
“喂?”
“四十七号,姓名卫道,性别男,二十七岁,对吧?”
“是。”
“环境安全吗?身边有人吗?确认情况了吗?”
“安全,没有人,确认过了。”
“好吧。你是——涉嫌故意杀人罪,受害者彭浪,那个卫道,对吧?”
“是。”
“开始汇报情况吧。你今天一天都做了什么,从睁眼到现在,说清楚一点,不要等我问。”
“今天凌晨十二点在整理关于被害人和我的资料,大致就是,我们之间的联系次数、见面次数、见面身体状态之类。
一点休息,一点半范悦敲门,她说,想去逛夜市,让我陪她出去玩。
我们就出去逛街,没有买东西,回来两点,各自休息。
三点半,范悦再次来敲门,拉着我出门去找看日出的位置,留了标记。
回来是四点,她自己回房间,大概五点,敲门,外出,背包坐在沙滩上吹风,等日出。
六点,在沙滩上转了一圈,吃了早餐,我们回到房间,她给我讲了一些关于被害人的印象和记忆。
我整理了资料,然后出来,找前台问了食物外卖的事情,定了时间,说明房间号,询问天台的使用相关。
我在酒店天台,这里只有我,现在的时间是九点十五分。”
“你确定没有隐瞒?”
“没有。”
“没有遗漏吧?”
“没有。”
“如果被我们查出来,你知道后果的。”
“嗯。”
“今天是第二天了,你只有三天时间,如果第三天没有准时回来,或者意图拖延时间,或者……”
“我明白。”
“很好,我提醒你一句,即使第三天你准时回来了,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不是你杀的人,还是要接受惩罚的。”
“我知道。”
“不要有侥幸心理。你收集的资料也打包传回来一份,我们会认真研究,如果你确实没有杀人,还能讨回公道。”
“传过去了。”
“你早就准备好了?不要自己揣摩监察司的意图。”
“嗯。”
“没有其他要汇报的事情,你可以挂断电话之后,写一份报告传过来,方便我们档案室记录。”
“好。”
监察司,接听室,放下电话的男人去了档案室。
“又来了?还是那小子的?”
“嗯。”
熟悉的对话,档案室负责人抽出一个牛皮纸袋递给来人。
一张桌子就被坐满了,档案袋拆开,姓名栏只有两个字,卫道。
“组长,监听器都放在他那了,还得天天问他总结吗?”
“这你就不懂了,眼见不一定为实,耳听更不能确定,自然要互相佐证才能确定最真实的情况。”
“那这个档案袋有什么好看?看了这么多次,字也没变过啊。”
“你也不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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