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492章 格物致知_不可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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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都会帮忙挡着,熟练的让我觉得恐惧,我会忍不住去想她以前是不是也做过同样的事情。

  后来我去了城里读书,从监狱里离开,父亲不知道是哪里开了窍,决定让我去城里念书,这就是为什么我会去读书,而姐姐在家里的缘故。

  我不知道父亲买来姐姐是要做什么,虽然他们嘴里念叨着是给我讨个媳『妇』,但是我总觉得不对劲。

  后来我在城里遇到了她。

  那是在差不多一年之后的事情,我已经习惯了城里面的生活,高中的课业对我来说很简单,于是在上学上课之余,我还会去城里面打工,给自己赚钱,好让自己活的更自如一些。

  就是在那个时候我爱上了推理小说,因为我们是一样的,我与书中的人物大多都是一样的,都饱含着罪孽出生,活着是充满仇恨的活,死了也是带着罪孽而死。

  我们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差别的。

  就是在那个时候我遇到了她,那是在一家书店门口,她穿的非常得体,头发梳成青春的马尾辫,不管是妆容还是打扮都让人浑身充电。

  看样子她也在上高中,那天她和一个闺蜜一起在书店,另一个闺蜜的存在是为了衬托她的魅力,这种手段非常常见,一个美丽的姑娘身边总是要有个普通的绿叶,来衬托红花的美好。

  而绿叶也有自己的打算,跟在红花身边,可以看到更多的蜜蜂,蜜蜂在讨好红花以便采蜜的同时,也会给绿叶一些赏赐,虽然他们都很谦卑,给了绿叶一种人上人的观感。

  没有人喜欢被踩在脚下,这世道,不是踩别人,就是被人踩,没人愿意成为后者,人人都想成为人上人。

  那天,她对着自己闺蜜说:“我觉得自己恋爱了,我要去追个人,人生头一次主动追别人哦。”

  她很得意,这是一种变相的炫耀,是啊,她那么漂亮,肯定是旁人追她的。

  那类似于夸下海口的话,得到了书店众人的瞩目,她享受瞩目。

  可我没想到自己也会受到瞩目。

  她说的人是我。

  那是我突然意识到的事情,她到我身边想要牵我的手却被我一把甩开。

  我讨厌人类,我不会爱上人。

  动物不会有这样的想法,人大多时候和动物没有差别,正如先前白落说的那样,所谓的人,就是饿了就会吃,困了就要睡的动物罢了。

  但我觉得自己是人,我不会爱上别人。

  所以我让她丢了面子,让她知道那些虚幻的,盈盈一握的纤弱,轻轻一触便崩坏的镜花水月一般的美好,下面全是肮脏。

  我像逃跑一般的逃离了那里,但是我没想到事情会发展到后来的那一步。

  我开始收到莫名其妙的信……那时候我已经租的起外面的房子了,所以我找了间房子住,因为便宜所以距离学校很远,而我几乎没有认识其他的人。

  我没有想到竟会有人给我送信。

  那信封是粉红『色』的,是我永远也不会用的『色』系,上面用钢笔娟秀的字体写满了。

  喜欢,喜欢,喜欢,喜欢,喜欢,喜欢,喜欢。

  写满了,整整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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