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7、合约【求月票】_我就是超级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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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亦琛忽然眼眸一眯,斜视着老韩。

  那长发下面隐藏的眸子,似乎带着一股深深的怨气:“歌是我创作的,我有权支配。”

  “可那是我花钱给你创作的,如果没有我来支持你,你那些纸张上的梦想,根本实现不了。”

  老韩似乎在这点原则上,非常的坚决,继续说道:“你有才,可以找到新东家,有新的发展前途这很好,我表示祝贺,但是这几首歌,必须得留在格调酒吧,由新来的歌手继续演唱,我不希望我们这些年的合作,会因为这样而闹得不愉快。”

  “老韩你在说笑吧?没有这几首火歌,我的商业价值会大打折扣,这些你都清楚。”亦琛也是决不让步。

  而顾晨、王警官和卢薇薇则是坐在一旁吃瓜。

  不过大概也清楚。

  当年亦琛和君泽落魄时,网络作品无人问津,不过老韩慧眼识珠,发掘了二人的创作才华。

  因此,将二人签到江南市的格调音乐清吧。

  至于亦琛所说的那几首火歌,也是亦琛早年创作的精华,是在他最落寞的时候创作的生活写照。

  由于代入感强烈,节奏和歌词经典,在演唱之后迅速走红。

  但是,这一切都还得感谢老韩。

  没有他出资,租下录音棚,用最好的设备给二人制作,并且花钱给二人做宣传,买榜单,恐怕这几首歌曲,就要永远停留在纸张上,尘封在木箱的角落里。

  但是由于亦琛要离开,格调音乐清吧的生意必将远不如前。

  因此老韩的要求也很简单……

  你亦琛有能力,可以离开,他老韩不阻碍亦琛的发展,但是这几首自己出资帮他创作的歌曲,必须留在格调清吧,由后来者继续演唱。

  而亦琛在其他任何地方,将不再使用这几首火歌进行商演。

  但是这对于创作歌手来说,可以说是致命一击。

  事实上,许多创作型歌手,也许创作过成百上千首歌,但唯一能火遍全国的,也就那么一两首。

  现在让出这几首火歌,等于让人家签下的,只是亦琛这个创作人才,而不是那几首火歌所带来的商业价值。

  “亦琛,既然这件事情谈不妥,那合同的事情我也不会让步的,一切照旧,等你合同到期后再自动离开吧。”老韩似乎也是绝不松口的意思。

  亦琛当时就怒了:“老韩,你明知道这家唱片公司的造星计划,给我的签约期限只有两个星期,如果两个星期后我还没有选择签约,我将失去这次难得的机会。”

  猛灌上一口酒,亦琛又道:“无论如何,我都要得到这次机会,我不想跟你撕破脸皮,老韩,咱们以后还可以是朋友。”

  “生意人,首先得让自己存活下去,如果你这样的朋友,会给我的格调清吧带来毁灭性打击,你认为你有资格跟我做朋友?你这是在害我。”

  老韩也是紧咬不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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