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没什么区别的男子。他望着绣鞋呆了一呆,转身在那个男人的身边坐下。
石雁的房间掩得很紧密,但仍偶尔泄漏了一些春光。或许连于公之斯都不相信,那个胆敢围攻他陶函商队的大盗,此刻正坐在一个妓女的门边,等着。
“沙”的一声,金织泼出了一盆脏水,然后眼睛也不看一下,便关上了门。没有泼远的一小股水慢慢流向墙角,到了札蠃脚边。这个强盗伸出脚踏住,污水便改了一个方向,向他身边那毫无知觉般的男人流去。
风很难闻。
如果当初命运的风没有转向,他札蠃将是这座无忧城的第三代城主。他祖父是一个开业的英雄,他父亲是一个守成的男子,而他,也将不过是一个没什么志气的花花公子罢了——如果他能顺利在这座城池长大的话。用暴力维持了四十年的和平,终于酿出了腐烂的美酒和叛乱的火花。
“对于这座城堡,我师父告诉我的并不多。整个事情,还要从那场天劫说起。约一百年前,雷火星云从天外飞来,落在我们现在称为大荒原的地方上,把三百里方圆夷为平地。据说,这样的灾难每百年就会有一次。”
“那也只限于大荒原啊,离这里很远啊,少说还有百来里。关这座城堡什么事情?”
“那三百里是受灾最严重的地方,但却不是受灾的局限。以那大荒原为中心,千里之内都有赤火流烟。不知什么原因,千里方圆内唯一没有受灾的,只有无忧城所在这块地方。”
“那我们不就很安全了?”
“安全?我问你?大荒原最多的是什么?”
“妖怪。天!你是说它们会往这边涌!”
“对了,这就是妖乱。”
“那些妖怪,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那是因为你没有见过沉睡的妖怪。”
“台侯,大荒原有没有厉害一点的妖怪?”
“厉害一点的?”一直没有说话于公之斯脸上出现一种想笑又笑不出来的表情:“厉害一点的没有,但是很厉害的妖怪,倒有一头,听说已经睡了几十年,每次行商,我都尽量离它活动的地方远一点。”
“真有那么厉害?嘿嘿,刚好我试试拳头。”
“别说你的拳头,只怕连我的箭,也射不穿它的皮毛。”于公之斯叹了一口气:“我只愿它永远不会醒来。”
札蠃坐在屋檐下,从袍底摸出一壶酒,一只杯子轻酌淡饮。其实,他也是一个很有雅兴的人。在这静静的夜里,陪着一个废了的男人,寂寞地看那夜空。
在三十年前那个火光四起的晚上,他临死的父亲断断续续地说出了“三十年后,春,大劫,陶函之海……”等话。说的人是临终呓语,模糊不清;听的人是纨绔遭变,手足无措。所以当初他也搞不大清楚是怎么回事,但这些年潜心苦思,渐渐理出一些头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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